甘肃省旅游局防治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
(2004年5月21日)
为做好非典等传染性疾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,切实保障广大游客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根据《传染病防治法》和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的规定和要求,结合我省旅游业实际,制定本预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本着预防为主、依法管理、快速反应和依靠科技的工作原则,按照“执政为民”、“以人为本”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,始终将广大游客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,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,做好日常预防工作,保持高度警觉,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;一旦发现传染性疾病,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在最短的时间内和最小的范围内予以控制,切实做到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隔离、早治疗,确保旅游活动的健康和安全。
二、组织领导
1、成立省旅游局防治传染性疾病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非典等传染性疾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。
组长: 省旅游局党组书记、局长
副组长: 省旅游局党组副书记、副局长
省旅游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
成员:省旅游局办公室主任
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处长
省旅游局旅游促进与国际联络处处长
省旅游局规划发展与财务处处长
省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处处长
省旅游局人事劳动教育处处长
省旅游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
省旅游局监察室主任
省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
甘肃省旅游培训中心主任
甘肃省旅游协会秘书长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成员单位有:办公室、质量规范与管理处、人事劳动教育处、机关党委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等。办事机构设在质量规范与管理处,具体负责日常的防治传染性疾病工作的业务指导、教育、组织管理与监督等工作。
2、各市、州、地旅游局应成立相应机构,由行政一把手负总责,在当地政府和省旅游局的指导下,全面开展传染性疾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。
3、旅行社、星级宾馆饭店、旅游景区(点)、旅游车船公司、旅游定点单位等旅游经营企业,也应成立防治传染性疾病工作领导小组,由法人代表或总经理亲自抓,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,明确各个环节上的处理步骤、处理方法、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。
三、日常预防措施
1、加强宣传教育。通过创办宣传专栏、张贴宣传资料、举办讲座、发放预防传染性疾病的资料等多种形式,加强对本单位职工的宣传教育,普及预防知识、控制常识;引导职工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,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;要求他们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,注重自身健康。
重点应做好接待游客人员、与客人密切接触人员和负责本单位日常防治人员的教育和管理,使他们务必要做到“两熟知”(熟知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传染性疾病的症状、特征和预防措施;熟知所在地治疗传染性疾病或疑似病人留验站及医院的名称、地址和联系电话)、“两能够”(能够对传染性疾病的表现症状作出大致判断和及时反映;能够及时履行报告制度,并搞好现场控制工作)。